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范文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时间:2025-07-18 08:53:43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摘要】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精品多篇】为网友投稿推荐,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篇一

1、各组公务车的钥匙和加油卡由各组组长管理,并由镇政府与其签定责任状;

2、各组公务车的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3、各组公务车的驾驶员要加强车辆养护工作,确保车辆外观整齐,性能处于良好状态;

4、各组公务车的燃油费、修理费用、违章处理等费用由各组自行负责解决;

5、各组公务车不得随意外借,如需外借必须经镇党委书记和镇长同意,否则出了问题由各组负责人和当事人共同承担全部责任;

6、车辆必须停放在镇院内,不停放在外单位过夜,在外办事也必须停放在安全地方,否则出了问题由各组组长和当事人共同承担全部责任;

7、各组公务车不得随意让人驾驶,原则上限指定司机使用且驾驶人员必须具备一年以上驾龄且持有合法有效驾驶证,否则出了问题由该组的负责人和当事人共同承担全部责任;

8、各组公务车的使用由该组组长负责统一调度,如公务车开出本县范围,必须经镇党委书记和镇长同意,并实行出车登记,否则出了问题由该组组长承担全部责任;

9、严禁公车私用,节假日期间按规定封存好公车,否则出了问题由该组组长承担全部责任。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篇二

第一章总则

1、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化、制度化,合理有效的调配和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并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车辆是指本公司购置的所有公务车辆;以下所指的驾驶人须是持有合法的驾驶证的人员。

3、公司人事行政部为公司车辆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公司车辆的购置、调配、保养、维修、年审、保险等项目的管理。

第二章车辆的使用

4、公司各部门因公需要用车的,应事前向人事行政部提出派车申请,并在人事行政部填写《用车登记表》,注明派车事由、用车时间、出车地点、预计公里数、等信息,人事行政部部依据业务的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流程进行有车登记的,人事行政部责人有权拒绝派车。

5、车辆出车期间需临时改变计划或增加派车任务的,亦须电话通知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同意,并在回公司交车时后到人事行政部补签《用车登记表》,交行政部存档。

6、人事行政部负责人根据各部门工作的轻重缓急、请派先后顺序,统筹安排,合理调配车辆使用,应遵循先远后近,先外地后深圳的原则。

7、车辆驾驶人员按行政部安排领取车辆钥匙及派车单,按时出车并如实填写出车时间、地点和行驶里程,做好车辆使用记录。

第三章车辆的停放

8、公司所有车辆钥匙由人事行政部统一保存、管理,公务车辆在交车时,应将钥匙行政部;车辆驾驶人员接公司安排,次日执行出车任务并早于公司人员上班时间的,可提前一天领取钥匙。

9、未出车时,车辆应停放于公司办公楼停车场,并将车门车窗锁妥;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反交通规则或车辆损毁、失窃的,由驾驶人员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10、无论任何时间段,出车返回后,必须将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公司办公楼停车场,未经人事行政部同意,公司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将公司车辆开回家存放或开出停车场私用。

第四章费用管理

11、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对公务车辆的管理费用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各部门、门店使用公司车辆需按正常程序进行。

12、燃油费用管理:

(1)公司所有车辆统一办理油卡加油,一车一卡,公司车辆油卡不得外借,加油回执按月交财务部,财务部须每月对公司所有车辆的行驶公里数及用油量进行核查。

(2)车辆办理加油卡后,驾驶人员须在出车前到人事行政部登记领取;

(3)驾驶人员领取加油卡外出丢失的,应自行承担再次办卡的费用;

卡内资金因丢失被盗用的,驾驶人员应按上一次加油完毕所打印单据的卡内所剩余额进行全额赔偿。

13、维修保养费用管理:

(1)各类车辆按照各车的技术保养程序例行保养,新购车辆按说明书规定的要求进行保养;

(2)公司车辆的一般性保养工作,由驾驶人员视车辆情况报人事行政部负责人统筹安排;

(3)车辆修理应事先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经人事行政部责人审核,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送修;

(4)车辆损坏的零部件可自行修复的,由人事行政部统一采购并予以换修,以降低修车费用;

(5)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而急需修复和更换零件的,在不影响安全行车前提下,应将车辆驶回公司检验后送修;无法行驶时应先向董事长请示,根据实际情况送修,未经请示的修理费用,公司不予报销;

(6)如因驾驶人员操作不当出现故障者,其维修费用视情节轻重,决定驾驶人负担比例。

第五章事故处理

14、一旦出现意外事故时,驾驶人员应迅速做出应急处理,并向公司报告。

15、凡因违章、特别是无照驾驶及酒后驾车被公安机关处理的,一切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担,不准报销;因路边违章停放而造成车身损坏,有关修理等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责。

16、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即刻与公司联络,人事行政部协助处理,并即刻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17、因公务用车发生事故后由交通部门认定责任,扣除保险理赔后的其他费用,由驾驶人员和公司共同承担,承担比例如下:

(1)我方车辆负全责时,驾驶人员承担50%的费用;

(2)我方车辆负主要责任时,驾驶人员承担30%的费用;

(3)双方车辆负同等责任时,驾驶人员承担10%的费用;

(4)我方车辆负次要责任时,驾驶人员无须承担任何费用。

(5)我方车辆无责任时,驾驶人员无须承担任何费用。

18、凡发生意外事故的,除经济处罚外还要以公司的净损失(扣除保险理赔外)金额进行行政处罚,具体如下:

(1)一次事故净损失大于30000元时,视为重大事故,驾驶人员停职停薪或调离岗位;

(2)一次事故净损失5000—30000元时,视为大事故,对驾驶人员罚款50元并在公司大会上作出检讨;

(3)一次事故净损失在5000元以下时,为小事故,驾驶人员在公司大会上检讨。

(4)发生连续两次及以上大事故,或连续三次及以上小事故,将视为重大事故作出处理。

第六章驾驶人员守则

19、所有车辆驾驶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熟悉各项交通法规,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和检查,谦 ……此处隐藏7277个字……出车单;接送任务完成后,车辆应及时开回镇大院车库内备用,用车单位(人)原则上不得要求车辆滞留待用。

考虑到会议用车、加班或大型活动用车,须提前半天预先登记,以便于综合办统一安排。

6、公车原则上不准出借。其他单位因工作需要调借车辆的,应经综合办主任或分管领导同意,凭《出车通知单》方能出车。车辆外借期间的汽油费、过桥费以及意外事故,均由用车单位负责。

7、除公事派遣出县之外,所有车辆必须停放在镇府大院车库内或公车停放点,严禁无故在外停宿。非工作时间确因工作需要使用公车的,必须在事前或事后2日内向镇综合办填报《非工作时间公务用车报告表》。节假日和夜间安排值班用车用于应急、公务接待等工作需要,值班车辆安排表应在上一周周五前报镇综合办,以便于综合办报备县纪委党风室。

8、国定节假日期间,镇属车辆,包括办事处车辆,必须统一集中停放于公车停放点,严禁公车私用、乱停乱放。

二、车辆加油、维修、保养

1、公车加油、维修必须到指定单位。

2、车辆保养、维修和零部件更换需由驾驶员填写专门表格,经综合办专职副主任核对登记后,经分管领导审核批准方可维修。500元以下由党政办主任批准,500元以上由镇长批准。

3、10个社区车辆的汽油费、维修费、保养费等费用和机关车辆同等由镇财政办统一支付,社区驾驶员年工资待遇与镇机关驾驶员实行同工同酬,同等待遇。

4、远途出车加油、维修的,要凭《出车通知单》和有关单据方可报销。

三、驾驶员管理

1、未经办公室许可,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违反的,按平纪2000〕38号规定执行。

2、车辆出车返回后,要及时向办公室报到,以便再次调度使用。

3、驾驶员要随时接受应急的开车及其他任务,保持随时出车状态。

4、驾驶员要严格要求自己,经常接受安全教育,认真遵守交通管理条例,自觉接受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查,保证安全行驶。要经常检查车况,做好车辆的保养工作,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卫生,开好文明车。

5、驾驶员必须备齐所有证件,注意安全保存。

6、驾驶员因公出县的,每次补贴10元;出市的,每次补贴15元;同日开往县外、市外等不同地区的,取高标准的补贴计算。报销时,应附历次出车单据。

7、车辆报销项目为:油费、养路费、保险费、年审费、过桥费、修补轮胎、里程补贴、加班费、洗车费、安全洗车补等费用。

四、其它注意事项

1、用车单位(人)不得直接通知驾驶员出车。

2、镇机关中的非专职驾驶人员,无论因公无私均不得驾驶公车。因特殊工作需要驾驶公车的,必须征得镇纪委的同意。

3、公车私用或违反规定驾驶公车的,均由镇纪委、监察室,按县有关条例给予处理。

事业单位车辆管理规定 篇九

为合理使用汽车,提高汽车使用率,降低能耗,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务用车

1、公司员工在市内参加各种业务活动,到外地出差或开会,在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的情况下,可申请派车;

2、公司员工遇有紧急、重要公务或因路远等必需用车的情况时,在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的情况下,可申请派车。

3、公司组织集体活动,酌情安排用车。

二、非因公用车

1、职工因重病急诊、重病住院和女职工生产住院必须用车的,经批准可以免费使用。

2、经批准的其他非因公个人用车(包括离、退休人员),一律按规定收费。

三、用车手续

1、凡可预见的公务用车,请在公务前一天与综合部预约,以便安排。

2、职工非因公用车(因伤病除外),提前二天预约,由综合部酌情安排。

四、费用结算

1、用车费用的结算采取用车人签单,按月按部门分摊的方式进行结算。

2、用车人在每次用车前应要求司机将小表复零,用车后对里程数、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进行核实,并在《单车行车台帐》上签字确认。所有费用一律由司机先行垫付,至下月初至财务部统一结算。

3、当二个或二个以上部门合用一辆车时,司机需在用车结束前按单程、双程及人头数进行费用分摊,并分别由用车人签字认可。

4、各部门用车费用需由司机在下月初汇总后交各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否则不予结帐。

5、各部门的用车费用一律纳入部门成本。

6、对非因公用车,除规定免费使用的情况,一律采取用车人签单,在用车人下月工资扣除的方式进行费用结算,但司机需在《单车行车台帐》上注明“私用”。

7、用车结算价以《单车结算价目表》为准。

公司车辆管理规则

1、机动车辆由经理办公室统一管理,原则上由专人驾驶,遇特殊情况必须更换或替代驾驶员的,应由经理办公室批准。

2、车辆的年检、保养、清洁、停放以及办理保险等车务手续由驾驶员负责办理。

3、驾驶员出车前必须认真做好车辆检查,车容整洁、车况良好、部件齐全、制动有效,不允许病车上路。如有部件损坏和不安全因素隐患,应及时处理直至修复,确保安全运输。

4、车辆每周至少清洗一次,驾驶人员在特殊天气情况下可根据车况适当调整。雨雪等恶劣天气后及长途返回时,车辆外表严重污染的应及时清洗。

5、车辆在公司期间应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车位,外出期间驾驶员应寻找合理的停车场所停放并保证车辆的安全;

6、遇交通事故或车辆被损坏、被盗窃的,应及时报警并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到场解决。

7、公车私用造成的交通事故,除保险公司理赔的费用外,由责任人负责赔偿给他人和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8、未经公司批准擅自用车,使用者按正常用车费用的5倍缴纳车费,另外对驾驶员每次罚款200元。

9、车辆每年应彻底大修保养一次。车辆大修是一次全面的系统质量鉴定,应由资深车辆技术人员和驾驶员对车辆认真检查,对不符合质量要求部位应请承修方及时整改合格后方可接受。新车和大修后的车辆有一段磨合期,驾驶员必须注意控制车速及其它养护工作。

10、车辆使用规定:

公司车辆一般不外借。

公司车辆原则上不用于单程30KM以内的短程外出(办理5000元以上的大额存取款、携带公司机要文件物品等其它特殊情况除外)。

员工远程外出(单程30KM以上)应合理安排出行时间,以保证效率、节省时间、减少费用为原则,首选地铁、轻轨等公共交通工具。在公交线路确实不畅,且时间确实紧急的情况下,经部门经理(含)以上领导批准,方可使用公司车辆,并在使用后由驾驶员立即填写《出车登记表》。

因项目原因而使用公司车辆的,按1元/KM计算项目成本,由驾驶员、项目主管、批准领导分别签字后报财务核算,从项目组包干车费中扣减。

《出车登记表》由驾驶员负责统计、保管,财务部负责监督、核算,必须如实记录,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你也可以在搜索更多本站小编为你整理的其他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精品多篇】范文。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精品多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